產(chǎn)品詳情
機動車檢測設備校準用標氣 高標高量程標準氣 低標高量程標準氣
機動車檢測用標準氣體
產(chǎn)品名稱: 機動車檢測用標準氣體/機動車標準氣體 機動車檢測設備校準用標氣 高標高量程標準氣 低標高量程標準氣
包裝說明: 4L鋁合金鋼瓶/鋼瓶,8升鋁合金鋼瓶/鋼瓶;40升碳鋼瓶 機動車檢測設備校準用標氣 高標高量程標準氣 低標高量程標準氣
產(chǎn)品名稱: 機動車檢測用標準氣體 機動車檢測設備校準用標氣 高標高量程標準氣 低標高量程標準氣
包裝說明: 1升、2升、4升、8升鋁合金鋼瓶
代表產(chǎn)品:
C3H8 500-10000ppm/N2余
C3H8 500-10000ppm+CO 0.5-8%/N2余
C3H8 0.1-8% +CO 3-5% + CO2 9-15%/N2余
NO 0.1-0.5% /N2余
注:底氣及平衡氣的選擇可根據(jù)客戶的實際需要及組分之間的相容性做適當調(diào)整。
注意事項: 瓶裝氣體產(chǎn)品為高壓充裝氣體,使用時應經(jīng)減壓降壓后方可使用。包裝的氣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氣瓶必須送往有部門進行安全檢驗,方能繼續(xù)使用。每瓶氣體在使用到尾氣時,應保留瓶內(nèi)余壓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壓,應將瓶閥關閉,以保證氣體質(zhì)量和使用安全。瓶裝氣體產(chǎn)品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應分類堆放,嚴禁可燃氣體與助燃氣體堆放在一起,不準靠近明火和熱源,應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臘、勿爆曬、勿重拋、勿撞擊,嚴禁在氣瓶身上進行引弧或電弧,嚴禁野蠻裝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