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詳情
黑龍江NPP耐普蓄電池NP12-38廠商報價
產(chǎn)品特點
1、采用緊裝配技術,具有優(yōu)良的高率放電性能。
2、采用特殊的設計,電池在使用過程中電液量幾乎不會減少,使用壽命期間完全無需加水。
3、采用獨特的耐腐蝕板柵合金、使用壽命長。
4、全部采用高純原材料,電池自放電極小。
5、采用氣體再化合技術,電池具有極高的密封反應效率,無酸霧析出,安全環(huán)保,無污染。
6、采用特殊的設計和高可靠的密封技術,確保電池密封,使用安全、可靠。
7、完全密封,不需維護,不需定期測比重,不需加酸加水,因而無酸和人工的花費。
8、由于不需要維護通道,因而占地少(與傳統(tǒng)電池比可少67%)。
9、由于無酸溢出,不需要特殊通風設備(與傳統(tǒng)電池房間相比,通風設備少75%)。
10、電池出廠時以充足電,因而不需要初裝工作。
1、通信系統(tǒng):交換機、微波站、移動基站、數(shù)據(jù)中心、無線電及廣播臺站。
2、發(fā)電廠及輸變電系統(tǒng);
3、太陽能和風力發(fā)電系統(tǒng)
4、信號系統(tǒng)和緊急照明系統(tǒng)
5、EPS和UPS系統(tǒng)
蓄電池安裝注意事項:
使用與注意事項
應用范圍
(1)按上下方向正立放置為原則,禁止倒立使用電池。
(2)不要在蓄電池上給予異常的振動與撞擊。
(3)在安裝過程中要注意絕緣。
(4)不要把機器安裝成密閉形結構。
(5)在安裝過程中要注意讓電池之間保持一定的間距,以保證空氣流通。
(6)請不要把不同種類的蓄電池混合使用。
(7)不要讓電池與有機溶劑接觸。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最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⒌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志: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jù):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xù)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huán)境溫度為25℃的規(guī)定值。當環(huán)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