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安康12V12AH CSB蓄電池應急電源
蓄電池特點: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wěn),放電平臺平緩。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
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
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值相當于該電池1CA放
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量在75%以上。
6、耐過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結構特點
板柵:采用子母板柵結構技術;
正極板:涂膏式正極板,高溫高濕4BS固化工藝;
隔板:具有高吸附、高穩(wěn)定性的多微孔超細玻璃纖維隔板;
電池殼體:抗沖擊、耐震動的高強度ABS(可選用阻燃級);
端子密封:采用多層極柱密封專有技術;
安全閥:迷宮式雙層防爆濾酸閥體結構;
接線端子:采用嵌銅芯圓端子結構設計。
蓄電池檢查維護須知:
一 每月檢查的內容
應用范圍
⑴ 電話交換機;辦公自動化系統(tǒng)⑵ 電器設備、醫(yī)療設備及儀器儀表;無線電通訊系統(tǒng)
⑶ 計算機不間斷電源UPS;應急照明EPS⑷ 輸變電站、開關控制和事故照明; 便攜式電器及采礦系統(tǒng)
⑸ 消防、安全及報警監(jiān)測;交通及航標信號燈⑹ 通信用備用電源;發(fā)電廠、水電站直流電源
⑺ 變電站開關控制系統(tǒng);鐵路用直流電源 ⑻ 太陽能、風能系統(tǒng);移動機站
售后服務:
1. 對售出的電池我們建立《顧客檔案》,實行跟蹤服務。
2. 電池售出后,實行隨時電話跟蹤,并執(zhí)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徹底巡檢,并向顧客報告蓄電池使用情況,讓顧客用的放心。
3. 發(fā)生顧客投訴時,一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包括現場恢復方案及退貨處理方案,直到顧客滿意。宗旨是將客戶的麻煩降到最小。
4. 正常情況下,退回電池在到貨兩周內出具檢測報告,確屬我司原因我司承擔責任;非我司電池原因,我們出具相應報告,對顧客的使用加以指導
質保規(guī)則:
安裝說明:
1.鉛酸蓄電池可以像常規(guī)電池一樣直立安裝使用,也可以臥式使用
1、目檢電池的外觀有無嚴重的變形連接條受腐蝕的情況著重檢查三個容易漏液的部位極柱、氣閥、密封蓋。
2、測量電池組的浮充電壓、浮充電流。
3、測量電池組的環(huán)境溫度盡量保持在25℃為20℃。
4、特別留意優(yōu)秀或落后電池的單體電壓。
二、季度檢查的內容
1、每只單體電池的端電壓如電壓偏差值大于生產廠商提供的參數需進行均充。
2、每只單體電池的表面的溫度留意是否有過熱的電池。
三、每年檢查的內容
1、檢查連接螺釘的緊固扭矩及連接狀況。
2、電池室的通風狀況
3、可做一次30-40深度的核對性放電測試。
質量保證期限:視使用方法及使用客戶,質保期為三年。
2.蓄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產生火花地方,并應避免陽光直射及置于大量有機溶劑氣體和具有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中。其安全距離應大于0.5m。
3.蓄電池室應具備必要的通風、照明設施,避免安裝在密閉設備中或容器中。電池間距應在3CM以上。
4.蓄電池均荷電出廠,在運輸、安裝過程中謹防短路;搬運時不得觸動極柱。
5.蓄電池組的安裝,因組件電壓較高,在搬運、安裝、維護時,應使用絕緣工具,配戴絕緣手套等以防電擊。
6.蓄電池安裝連接前,先用細絲鋼刷將極柱擊端子刷至出現金屬光澤,并保持連接處的清潔。連接時應上緊螺栓,以防接觸不良引起電池打火。扭矩規(guī)定值:50ah以下電池為4.4 n.m 50ah以上電池為10.9 n.m
7.蓄電池連接時,連接電纜應盡可能短,以防產生過多壓降。
8.新舊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的蓄電池請勿混用。安裝末端連接件和導通電池系統(tǒng)前,認真檢查電池系統(tǒng)的總電壓及正、負極,以確保安裝正確。
9.蓄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時,電路開關應位于“斷開”位置,并保證連接正確,蓄電池的正極與充電器的正極連接,負極與負極連接。
10.蓄電池請勿用有機溶劑擦拭。如發(fā)生火災,可用四氯貨碳之類滅火器。
11.蓄電池安裝前,在10℃---20℃、干燥、清潔、通風的環(huán)境中存放。存放期距電池的生產期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應進行補充電。
12.蓄電池可在環(huán)境溫度為-20℃---+50℃條件下使用,但環(huán)境溫度為10℃---30℃時可獲得較長的使用壽命。
13.不要單獨增加或減少蓄電池中某幾個電池的負載,如:串聯(lián)使用時的中間抽頭作其他電源用。
14.蓄電池使用時,應避免過充電及過放電,否則均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15.蓄電池在安裝結束后,投入使用前,需進行補充充電或均衡充電。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當蓄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20V/單格時,應對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充電限流值采用0.1--0.2C10(A)
16.蓄電池組安裝應考慮其安裝地面、樓板的承載、荷重能力(按建筑圖紙要求)
17.蓄電池的浮充電壓是指在環(huán)境溫度為25℃下充電電壓值,當溫差超過10時,必須修正浮充電壓,否則會損傷蓄電池。環(huán)境溫度升高1℃,應降低電壓0.003V/單格;相反則升高浮充電壓0.003V/單格
18.當負載變化范圍為0---100%,充電設備應達到1%的穩(wěn)壓精度。
19.至少每年檢查一次蓄電池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并及時予以調整。運行中的蓄電池(組)不得進行拆、裝作業(yè)及調整、松動電池連線,以防打火。
20.建議每年對蓄電池進行一次全負載運行,并做好蓄電池動作記錄。
21.蓄電池運行中,如發(fā)現以下異常:浮充電壓異常/裂紋、漏液或變形/溫度異常等 ,應該及時查找故障原因并立即予以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