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廣東格瑞特蓄電池6-FM-12生產廠家
電池特點:
■ 不需維護,電池在整個使用壽命期間無需加水補液。
■ 可靠性高,使用壽命長,特殊的密封結構和阻燃外殼,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產生泄漏電解液的缺陷,更不會發(fā)生火災。
■ 重量,體積比能量高,內阻小,輸出功率高。
■ 自放電小,20℃下每月的自放電率不大于2%。
■ 滿荷電出廠,無流動的電解液,運輸安全。
■ 可以任意方向使用。
■ 使用溫度范圍廣,膠體系列電池(-40℃~70℃)。
■ 無需均衡充電,由于單體電池的內阻、容量,浮充電壓一致性優(yōu)良,確保了電池在使用期間,無需均衡充電。
■ 恢復性能好,將電池過放電至0伏,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電恢復其容量。
■ 堅固的銅端子,便于安裝連接,導電能力強。
■ 計算機輔助設計和計算機控制主要生產過程,確保產品性能的一致性并達到設計標準。
維護保養(yǎng):
月度保養(yǎng)1.全面清潔,保持外殼、端子的干凈整潔及排氣孔的暢通;2.檢查殼體有無變形,端子是否腐蝕變色,是否漏液;3.測量和記錄環(huán)境溫度、電池外殼溫度和極柱溫度;4.測量和記錄電池組的總電壓,充電電壓發(fā)生漂移或環(huán)境變化應及時調整充電參數(shù)。
季度保養(yǎng)1.重復月度保養(yǎng)的各項;2.測量和記錄單只電池浮充電壓、浮充電流等參數(shù),并及時調整;3.檢查連接部件是否松動,如有松動應緊固螺絲;4.對電池進行均衡充電,
年度保養(yǎng)1.重復季度保養(yǎng)的各項;2.檢查安全閥是否松動,并旋緊,但切勿卸下安全閥;3.電池組以實際負荷進行一次核對性放電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
蓄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主要用途:
(1)確認使用條件符合廠家的規(guī)格要求。 (2)初次使用或長期放置后使用一定要充電。 (3)UPS用的電池是用于浮充使用,如果頻繁使用蓄電池(類似循環(huán)使用),將嚴重影響蓄電池的涓流壽命。 (4)定期進行蓄電池檢查。 (5)如發(fā)現(xiàn)電槽變形及漏液等現(xiàn)象,請不要使用,應以更換。 (6)端子處如果連線不緊,有引發(fā)火災的危險性。 (7)建議如無斷電情況可3~6月做一次放電,如發(fā)現(xiàn)蓄電池的充電電壓或放電特性等有異常時,請更換此蓄電池。 (8)電池容量低于初期容量的50%時,應及時更換電池 (9)電池更換時要注意電池的荷電狀態(tài)與成組使用的電池荷電狀態(tài)一致 。
1.電力、電信、銀行、金融、證券系統(tǒng)的備用電源
2.各種應急照明的備用電源
3.UPS不間斷電源
4.防盜安全門及報警系統(tǒng)備用電源
5.電動車、電動工具、玩具的電源
6.太陽能系統(tǒng)儲能備用電源